发布时间:2026-09-20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导电膏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导电膏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导电膏,分类编码07-10-05,通常为水基质高分子凝胶,内含生物相容性较好且稳定的电解质,用于在诊断、监护或治疗过程中充填、涂覆于皮肤与电极之间,从而在电极与皮肤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导电连接。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产品的命名需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般采用“特征词+核心词”的命名方法,特征词一般不超过3个,常见的产品名称举例:“导电膏”、“医用导电膏”等。
2.分类编码
申报产品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申报产品属于子目录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10-附件、耗材,二级产品类别05-导电膏。
3.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产品注册单元的划分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原则上以产品的性状、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等因素作为划分依据。
例如:所含成分不同导致性能指标、使用方法不同,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产品组成成分和配比相同,仅包装材质不同(包装对产品性能无影响)时,建议划分为同一个注册单元。
综述资料
1.概述
申请人需描述产品的通用名称及确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类别。
2.产品描述
2.1工作原理
导电膏的工作原理主要基于其降低电极与皮肤之间的接触阻抗,从而实现稳定、高效的电信号传导。以下是其核心机制:
填充微观空隙:皮肤表面存在不平整的角质层和微小空隙,直接接触电极会导致接触不良。导电膏作为凝胶介质,能填满这些间隙,减少空气干扰,提升电连接质量。
提供离子导电通路:导电膏含有电解质成分(如氯化钠、氯化钾等),在水中离解为自由移动的离子,形成离子导电路径,显著降低界面电阻。
稳定信号传输:通过降低阻抗并保持电极与皮肤的持续贴合,有效减少运动伪影、基线漂移等问题,确保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等生物电信号的准确采集。
保障治疗安全有效:在除颤、电刺激等治疗中,导电膏可使电流更均匀、高效地传递至目标组织,避免能量损失或局部灼伤。
2.2结构组成
导电膏通常为水基质高分子凝胶,内含生物相容性较好且稳定的电解质(如氯化钠、氯化钾等)。结构及组成中建议描述导电膏的部件、成分、交付状态等。结构及组成中组件、成分名称应规范。各项文件中结构及组成应一致,产品部件、成分顺序应一致。
2.3型号规格
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及划分依据,明确各型号规格之间的区别。可采用列表形式对不同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加以描述,必要时应提供差异部分的图示说明。
2.4包装说明
需包括产品各层次包装信息,提供产品实物照片或示意图。明确说明产品各层次包装所用原材料信息。
2.5研发历程
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2.6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比较
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同类和/或前代产品需符合本指导原则的定义范畴。
3.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3.1适用范围
用于在诊断、监护或治疗过程中充填、涂覆于皮肤与电极之间,从而在电极与皮肤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导电连接。
3.2预期使用环境
明确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等。
3.3适用人群
明确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
3.4禁忌证
如适用,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特定的人群或特定情况等信息。
4.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如适用,应当提交申报产品的下列资料:
4.1上市情况
截至提交注册申请前,申报产品在各国家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若申报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上市时有差异(如设计、标签、技术参数等),应当逐一描述。
4.2不良事件和召回
如适用,应当以列表形式分别对申报产品上市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发生时间以及每一种情况下申请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包括主动控制产品风险的措施,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的情况,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
同时,应当对上述不良事件、召回进行分析评价,阐明不良事件、召回发生的原因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予以说明。若不良事件、召回数量大,应当根据事件类型总结每个类型涉及的数量。
4.3销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
如适用,应当提交申报产品近五年在各国家(地区)销售数量的总结,按以下方式提供在各国家(地区)的不良事件、召回比率,并进行比率计算关键分析。
如:不良事件发生率=不良事件数量÷销售数量×100%,召回发生率=召回数量÷销售数量×100%。发生率可以采用每使用患者年或每使用进行计算,申请人应当描述发生率计算方法。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注册申请人需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风险管理,提交风险管理资料,参照GB/T 42062《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注册申请人在产品注册上市前,需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评审。评审需至少确保:风险管理计划已被适当地实施,综合剩余风险是可接受的。评审结果需形成风险管理报告。申报资料格式需符合现行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要求。
1.1在对风险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虑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它们包括:正常使用条件下;非正常使用条件下;
1.2风险判定及分析应包括:对于患者的危害;对于操作者的危害;对于环境的危害;
1.3风险形成的初始原因应包括:人为因素包括不合理的操作;产品结构、原材料、综合危害;环境条件;
1.4风险判定及分析考虑的问题包括:产品原材料生物学危害;操作信息,包括警示性语言、注意事项以及使用方法的准确性;使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
1.5风险分析清单
产品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GB/T 4206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5.1产品安全性特征判定是否准确(依据YY/T 1437);
1.5.2危害分析是否全面(依据GB/T 42062附录C);
1.5.3风险可接收准则,降低风险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风险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风险产生。
根据GB/T 4206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对“导电膏”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判定,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见附录),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2.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应说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其理由。
表格第3列若适用,应注明“是”。不适用应注明“否”,并说明不适用的理由。
表格第4列应当明确证明该医疗器械符合安全有效基本要求的方法,通常可采取下列方法证明符合基本要求:
-符合已发布的医疗器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符合医疗器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符合普遍接受的测试方法。
-符合企业自定的方法。
-与已批准上市的同类产品的比较。
-临床评价。
对于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明确其在申报资
料中的具体位置。例如:3.5注册检验报告;5.2说明书条款4.2。
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
3.产品技术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相关法规要求。产品技术要求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在此基础上,注册申请人需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性能指标。
3.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的说明
列表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明确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说明。需包含以下产品相关信息:
3.1.1产品技术要求中应说明产品的组成成分、含量等信息。明确产品的组成、各组成部分的商品名及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3.2性能指标
常见的性能指标建议有以下几点(包括但不限于此):
外观、装量、导电率、导电阻抗、黏度、PH值、重金属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如有配合使用的附件应制定相应要求。
3.3检验方法
产品的检验方法需根据技术性能指标设定,检验方法需优先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自建检验方法需提供相应的方法学依据及理论基础,同时保证检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现性,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4.同一注册单元内检验典型性产品确定原则
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验的产品应当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代表产品的确定可以通过比较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有产品的结构组成、生产工艺、交付状态、性能指标等资料,说明其能够代表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要时提交不同型号规格产品的差异性检验报告。
5.研究资料
5.1原材料控制
说明原材料的选择依据,明确产品的起始材料,列明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起始材料至终产品所需全部材料(包括添加剂、助剂等)的基本信息,如部件、化学名称、商品名/材料代号、化学结构式/分子式、供应商、生产商、符合的标准等。产品组成材料可以列表的形式提供。若产品组成材料为混合物的,应明确各组分及其比例。
原材料不得人为添加已列入相关法规及指令禁止的或未经毒理学评估的物质。
对于首次用于此类产品的新成分,应提供该成分适合用于预期适用范围的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研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成分的化学品材料安全数据表以及无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刺激或致敏的证据等)。
5.2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产品化学/材料表征、物理、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5.3可用性研究
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是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申请人需在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开发过程的框架下,参考指导原则相应内容或可用性相关标准,建立充分、适宜、有效的可用性工程过程。
基于医疗器械使用风险级别区分监管要求:中、低使用风险医疗器械可基于风险管理过程开展可用性工程生命周期质控工作,提交使用错误评估报告。
使用错误评估报告用于细化风险管理报告关于可用性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使用风险级别、核心要素、同类医疗器械上市后使用问题分析、使用风险管理、结论等内容。
5.4生物学特性研究
5.4.1描述产品所用材料及与患者接触性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污染物和残留物,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析出物(包括滤沥物和/或蒸发物)、降解产物、加工残留物,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相关信息。
5.4.2描述申报产品的物理和/或化学信息并考虑材料表征(如适用),如器械的物理作用可能产生生物学风险,应当进行评价。
5.4.3生物学评价的策略、依据和方法。
5.4.4已有数据和结果的评价。
5.4.5选择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
5.4.6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
申报产品接触皮肤,属于表面接触器械。申请人需结合产品预期接触的部位以及累积使用时间,参照GB/T 16886.1确定评价终点并开展生物学评价。说明书中规定的最长使用时间不应超出生物学评价时确定的累积接触时间。
若开展申报产品与市售产品的等同性比较的方式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评价,应提供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等同性。
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等同性,可按照GB/T 16886.1的要求开展申报产品生物相容性试验予以评价。
5.5稳定性研究
5.5.1产品有效期
应提供货架有效期研究资料,证明在货架有效期内,产品性能满足使用要求。注册申请人需在试验方案中设定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检测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检测和包装系统性能检测两方面。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是验证产品货架有效期的直接证据。当加速稳定性试验结果与其不一致时,应以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为准。
对于开封后可以多次使用的,应对其开封后稳定性进行研究,以确认产品开封后,在实际使用条件下能够满足宣称的最长存放时间,提供研究报告。
5.5.2包装研究
应提供包装研究资料,证明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例如:震动、振动、温度、湿度、光线的波动)不会对医疗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洁度,造成不利影响。
注册申请人应提交最终成品包装的初始完整性和维持完整性的验证资料。对于在加速稳定性试验中可能导致产品变性而不适于选择加速稳定性试验研究其包装的情况,应以实时稳定性试验进行验证。
产品包装研究可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如GB/T 19633等)进行,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报告。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包装材料的选择建议考虑以下因素: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包装材料与产品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成形、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学保护;包装材料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合性。其包装验证的资料内容应与包装说明中给出的信息相符。对于不适用的因素应阐述不适用的依据。
5.6其他研究(如适用)
产品具有新技术特性时,应提交相关研究资料,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其他资料
该产品已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从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临床评价资料
对于不符合《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或不能证明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具有基本等同性,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编制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和YY/T 0466.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一致。说明书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说明书中关于产品性能特征的描述不应超出研究资料及产品技术要求,不得含有未经验证的夸大宣传的相关描述;储存和运输条件不应超出产品货架有效期验证范围。
2.使用说明应详细阐明所申报产品应用于患者时具体的操作步骤、应用部位、使用剂量等信息。
3.注明产品的组成成分,对产品所含成分过敏的患者,应有相应的警示。
4.在说明书中明确产品的禁忌证、针对产品特点制定注意事项、警示信息、可能的不良事件及处理措施等。
5.建议注明“本产品的使用及更换应符合医疗部门相关操作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类似的警示性语言。
6.产品的储存、运输要求。
7.其它应载明的内容。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提交申报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Z].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总局通告2017年第187号[Z].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3年第33号[Z].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3号 [Z].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Z].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Z].
[7]GB/T 42062-202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S].
[8]GB/T 16886.1-2022,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S].
[9]YY/T 0466.1-2023,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S].
附录:导电膏产品风险管理资料要求
附录
表1 产品主要危害示例
|
危害的分类 |
危害的形成因素 |
可能的后果 |
|
|---|---|---|---|
|
生物和化学危险 |
生物污染 |
生产环境控制不好。包装破损。使用时操作不正规。 |
产品引入致病菌,引起患者身体不适或感染 |
|
生物相容性 |
采用了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引入了外来物质 |
引起患者局部发红、发痒等过敏 |
|
|
化学危害 |
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后处理工艺控制不严格。 不正确的配方(化学成分)。 未按照工艺要求配料。 添加剂或助剂使用比例不正确。 |
造成毒性危害。 |
|
|
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
使用不当、标识不清。 |
引起局部或者交叉感染。 |
|
|
环境因素 |
储存或运行偏离预定的环境条件 |
储运条件(如温度、湿度)不符合要求。 |
产品老化。 无菌有效期缩短。 |
|
意外的机械破坏 |
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机械性破坏。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 |
|
|
由于废物和/或医疗器械处置的污染 |
使用后的产品没有按照要求集中销毁。 |
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细菌的交叉感染。 |
|
|
可用性 |
不适当的标记 |
标记不清晰、错误、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
错误使用。 储存错误。 产品辨别错误。 |
|
不适当的操作说明,如:偏离使用说明;说明书关于使用说明不全面 |
错误操作;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导致操作失误,导致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 |
|
|
由不熟练/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
操作不熟练、操作失误。 |
导致延误或不正确治疗。 |
|
|
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很可能再次使用的危险(源)警告不适当 |
造成重复使用。 |
交叉感染。 |
|
|
违反或缩减说明书、程序等 |
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储存方法、警示事项等表述不清。 |
重复使用引起感染。 没有集中销毁造成环境污染等。 |
|
|
忽视说明书中禁忌证、警示信息等内容 |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敏;产品接触到眼睛等其他部位 |
引起患者过敏,眼睛等其他部位产生刺激性 |
|
|
功能性 |
对医疗器械寿命终止缺少适当的决定 |
没有标识产品有效期。 |
超出有效期的产品被使用,可能会引起患者细菌感染,或因材料老化产生而导致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 |
|
不适当的包装(医疗器械的污染和/或变质) |
生产、运输、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导致包装破损;包装封口不严密;包装材料选择不适当;使用前未检查产品包装状态。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 |
|
|
再次使用和/或不适当的再次使用 |
未说明产品配件(如有)使用方法;产品多次使用,未说明具体操作方法 |
出现细菌感染、交叉感染以及粘膜损伤等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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