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2
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血浆分离器及血浆成分分离器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血浆分离器及血浆成分分离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可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可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 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空纤维膜类的血浆分离器及血浆成分分离器产品的注册,该类产品通过膜孔对血浆或血浆成分进行物理分离。血浆分离器通常用于从血液中分离出血浆;血浆成分分离器通常用于从分离的血浆中分离出一定分子量的物质。血浆分离器及血浆成分分离器产品通常由外壳、中空纤维膜、密封材料及O型密封圈组成,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离心式血浆分离器及离心式血浆成分分离器。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需准确填写申报产品申请表、产品列表、既往沟通记录、主文档授权信以及其它管理信息等。
境外注册产品需注意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需与原产国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及原产国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或不超出相应内容。
(二)综述资料
1.概述
描述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04血液净化及腹膜透析器具03血液净化辅助器具的要求。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注册单元划分依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等文件进行。着重考虑产品的原材料、结构特征、预期用途等因素,如产品与血液接触主要组件的原材料不同,建议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中空纤维膜孔径设计不同,建议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2.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全面、详细,需包括但不局限于申报产品名称、结构组成(包括相应图示及尺寸)、工作原理、产品各部件发挥的功能、各部件所用原材料(包括填充液成分及含量,如有)、膜结构特征(膜面积、膜外径、膜内径、膜壁厚、膜孔径及孔径分布、孔隙率、膜丝数量、膜丝有效长度、膜切面结构等)及其采用的方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血室容量/血浆室容量、滤过率、筛选系数、耐压强度等)、使用方法(包括预冲方式、使用压力、血液流速等)、工作模式(血浆置换、双重血浆置换等)、预期分离的目标物质、预期用途、灭菌方式、有效期、一次性使用、区别于已上市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
3.型号规格
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及划分依据,明确各型号规格之间的区别。可采用列表形式对不同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加以描述,必要时应提供差异部分的图示说明。
4.包装说明
需包括产品各层次包装信息,提供产品实物照片或示意图。明确说明产品各层次包装所用原材料信息。对于无菌医疗器械,应当明确与其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无菌屏障系统信息。
5.研发历程
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6.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比较
需综述同类和/或前代产品国内外研究、上市情况、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描述本次申报器械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建议以列表方式表述,比较的项目包括产品名称、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同类和/或前代产品需符合本指导原则的定义范畴,可为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同类和/或前代产品。
7.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7.1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需明确预期分离目标成分或目标物质,明确其适用的医疗阶段。
明确目标用户及其操作或使用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
7.2预期使用环境
明确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使用科室等。明确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压力、移动、振动、海拔等。
7.3适用人群
明确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
7.4禁忌证
如适用,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特定的人群或特定情况等信息。
(三)非临床资料
产品设计开发需以血浆分离或血浆成分分离的临床应用为导向,需保证产品用于临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需保证产生的溶出物、加工残留物等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产品设计开发需同时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
需包含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按照GB/T 4206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要求,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实施风险管理。在产品准备注册上市前,需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评审。评审需至少确保:风险管理计划已被适当地实施;综合剩余风险是可接受的;已建立产品上市后的追溯与临床应用信息收集制度。
风险管理资料需重点关注以下信息:
1.1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的特征问题清单
建议申请人参考GB/T 4206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附录C的要求判定医疗器械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问题。申请人需对该类产品进行充分的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信息来源需要具体列出,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途径:类似产品的投诉数据、医学文献、实验室检测、动物试验数据、产品标签标识、专家观点等。对于风险识别信息的来源企业需具体说明,并提交有关支持文件或文献。
1.2产品可预见的危险(源)及危险(源)分析清单
申请人需详细列出与产品有关的已知和可预见危险(源)的清单,以及对每个危险(源)如何造成伤害的分析(包括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危险(源)处境和可能发生的伤害)。对该类产品进行危险(源)判定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2.1原材料的生物学和化学危险,如材料与血液的相互作用、材料变更等产生的风险。
1.2.2生产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生物学、化学、使用功能、信息等方面的危险。如:微粒污染、热原反应、漏液、功能失效等。
1.2.3产品包装可能产生的危害,如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等。
1.2.4灭菌过程可能产生危险,如灭菌方式对产品不适宜、产品未完全灭菌、灭菌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如环氧乙烷)等。
1.2.5产品的不正确使用可能产生的危险,如不正确连接可能造成的产品损坏、未按照说明书中操作方法造成的器械故障等。
与说明书及标签中的警告、注意事项和禁忌证相关的所有风险均需包括在风险评定中。需尽可能地对可合理预见的误用(包括由非预期但可预见用户使用器械)进行评价,以确保使用者可以读懂并正确理解说明书,以便安全有效地使用产品。
1.3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风险评价汇总
估计每一危险情况下的风险,描述每一不可接受的风险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案及相关文档(如:设计图纸、工艺文件、管理规定等)清单,并对照风险可接受准则做出风险评价。
申请人需在产品生命全周期中对风险进行管理控制,申请者可通过产品设计控制、产品原材料选择、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制定、动物试验、临床试验、正确的标签标识、灭菌等多项措施以降低风险至可接受水平,但不局限于以上所述。
2.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说明血浆分离器、血浆成分分离器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理由。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需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需根据产品的技术特征和临床使用情况来确定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技术指标与检验方法。对宣称的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功能,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予以规定。技术指标需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常见标准如YY0465《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和血浆成分分离器》。检验方法宜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方法,若采用其他方法则需说明合理性原因并在研究资料中提供验证资料。对于强制性行业标准,若申报产品结构特征、预期用途、使用方式等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申请人应当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经验证的证明性资料。
3.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应明确不同型号、规格的划分说明,注明膜结构参数、临床推荐的血液流速、最大使用压力、压力降、血室/血浆室容量、滤过率、筛选系数等。
3.2性能指标
常见的技术指标需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3.2.1物理性能
外观、微粒脱落、有效膜面积、密封性能(结构密合性、中空纤维膜内承受压力)、接口尺寸(血浆分离器血室接口、血浆成分分离器血浆室接口、血浆分离器及血浆成分分离器滤出液腔室接口)、滤过率(血浆分离器血浆滤过率、血浆成分分离器血浆成分滤过率)、血浆分离器筛选系数(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G、免疫球蛋白M、载脂蛋白B或低密度脂蛋白)、血浆成分分离器筛选系数、血室容量、血浆室容量、压力降、血浆分离器血浆中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耐温性能等。
3.2.2化学性能
还原物质、金属离子、酸碱度、蒸发残渣、紫外吸光度、环氧乙烷残留(如适用)、溶剂残留(如适用)等。
3.2.3其他性能
如无菌、细菌内毒素等。
申请人还可根据产品具体特点及在临床上宣称达到的性能,制订其他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
4.产品检验报告
申请人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申请人需提供检验样品型号规格的选择依据,所检验型号应当是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型号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性产品。提供典型性产品的全性能检验报告,对于申报单元内其他型号规格应提供差异性检测报告,差异性检测建议考虑膜面积、结构形式等因素。
5.研究资料
5.1产品性能研究
需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理由及理论基础。需根据产品的性能特点和临床应用,制定适合产品的技术指标并说明依据。
产品的性能指标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其他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需包括YY 0465中所述的各项适用要求并提交验证资料。开展筛选系数、滤过率等性能研究时,不同膜面积需分别研究。应选择产品预期用途相关代表物质作为研究对象,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G(IgG)、免疫球蛋白M(IgM)、载脂蛋白B或低密度脂蛋白、总蛋白、免疫球蛋白A、总胆固醇等。试验条件应覆盖宣称的血液流速、跨膜压等使用条件。提供不同血液流速下滤过率随跨膜压变化的曲线。
除标准中的性能研究外,还需提交以下研究资料。
5.1.1中空纤维膜结构表征
为全面评估申报产品中空纤维膜的特性,需对其进行系统的结构表征。常见项目包括膜的几何参数(如内外径、壁厚等)以及膜的微观结构特性(如孔径及孔径分布、孔隙率等)、膜的机械性能(如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等)、膜结构的完整性。提供包含上述项目的表征报告,报告中需载明所采用的试验方法及对应的试验结果。所涉及的试验方法均应经过方法学验证,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可重复性与可靠性。
如含有填充液,还应考虑长期保存时填充液对膜结构特征的影响,提交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不同时间产品性能验证报告,并结合不同时间中空纤维膜结构表征参数论证填充液对申报产品性能的影响。
5.1.2联合使用性能
在产品与其他器械联合使用的验证过程中为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兼容性,需重点关注其物理相容性和功能匹配性验证。需明确联合验证时采用的模拟循环液性质(如人血浆或模拟血浆)、目标物质的筛选系数检测点(如治疗开始前、治疗中、治疗结束后)、治疗过程中整体回路压力变化情况、不同泵速下跨膜压阈值等。在血浆分离器与血浆成分分离器联合使用验证过程中需评估其整体压力适配性,避免因压力不匹配导致溶血或膜破裂,需验证其对特定物质的滤过率与目标保留成分的回收率是否符合预定要求,需监测对血液中有形成分的破坏程度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5.1.3其他性能
如产品包含与特殊治疗模式的适配性等特殊性能,需提交相关研究资料。
5.1.4已知可沥滤物研究
需对申报产品的已知可沥滤物安全性开展研究。明确原材料及其合成起始物质、合成工艺及各引入物质,提供中空纤维膜溶剂、制孔剂、稀释剂、抗氧剂、密封材料残留单体等物质(如N,N-二甲基乙酰胺、N-甲基吡咯烷酮、聚乙二醇、聚乙烯吡咯烷酮、矿物油、抗氧剂、异氰酸酯类、双酚A等)溶出对人体的安全性评价资料。进行溶出研究时,建议选择上述物质使用量最大的型号,采用适宜的浸提液,37℃,在宣称临床使用最小和最大血液流速下循环,循环时间需能覆盖产品临床最长使用时长,检测溶出总量;确定毒理学安全限值时,建议选择静脉途径相关的毒理学数据文献,对于安全限值推导过程中各不确定因子的选取,应提供合理性支持资料。
5.2原材料质量控制
明确产品原材料的化学名称、商品名/材料代号、化学结构式/分子式、供应商名称、生产商名称等信息。
需结合血浆分离器、血浆成分分离器产品的具体性能、临床应用等说明各部件所用原材料的选择依据。需提供所用原材料适合用于产品预期临床用途的相关研究资料,如材料安全性数据表、相关毒理学数据、临床应用史等以说明各原材料的安全性、有效性。原材料需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以保证产品质量,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符合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资料。
5.3生物学特性研究
生物学评价需符合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对相关用途、使用部位及接触时间的具体要求。产品接触时间是该产品与人体的最大累积作用时间。
建议按照产品与人体的接触方式和累积接触时间来选择合适的生物学评价终点,包括:热原、细胞毒性、致敏、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毒性、植入反应、血液相容性、遗传毒性等。生物学特性研究建议按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GBT16886.4《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4部分:与血液相互作用试验选择》和《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如申报产品包含可能影响血液流动的新型结构设计、新原材料、大于临床常规使用最大血液流速等设计,需提交机械性溶血研究资料。
5.4生物安全性研究
若产品带有包含动物源性成分物质的涂层或其他组成,应参考《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交研究资料。
5.5灭菌研究
参考GB 1828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系列标准、GB 18279《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系列标准、GB 18278.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湿热 第1部分 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和GB/T 16886.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等相应标准规定,提交产品包装及灭菌方法选择的依据,经过确认并进行常规控制,并需开展以下方面的确认:
5.5.1产品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需考察灭菌工艺过程对于产品的影响。
5.5.2包装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5.5.3需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无菌保证水平(SAL)应达到1×10-6。
5.5.4残留毒性: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
5.6临床前动物试验
若产品为新型结构设计、新型作用机理、药械组合产品等特殊情况,必要时开展动物试验,可参照《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进行。
6.稳定性研究
需提交产品的货架有效期、包装研究、运输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6.1货架有效期
货架有效期包括产品有效期和包装有效期。
产品有效期是指产品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保持其安全、有效性的期限。有效期的研究需贯穿于产品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在产品上市后还需继续进行有效期的研究。
产品有效期验证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实时老化的研究。在有效期研究中需监测整个有效期内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性能指标,并提交所选择测试方法的验证资料。在进行加速老化试验研究时需注意:产品选择的环境条件的老化机制需与在实时正常使用环境老化条件下真实发生产品老化的机制一致。
产品包装验证可依据有关国内、国际标准进行(如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系列标准、YY/T 068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系列标准等),提交随产品一起经老化的包装完整性研究资料。
货架有效期研究资料可参照《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提交。
6.2运输稳定性
应当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证明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条件下,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例如:震动、振动、温度和湿度的波动)不会对医疗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洁度,造成不利影响。
(四)临床评价资料
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该类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为临床试验。若申报产品开展临床试验,则需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临床试验,并提交完整的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的设计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注册申请人如有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可参照《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临床适用范围、禁忌证、注意事项等应与产品的临床资料保持一致。同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明确产品的技术参数(如膜面积、膜外径、膜内径、膜壁厚、膜孔径及孔径分布、膜丝数量、膜丝有效长度等)、使用条件(血液流速、跨膜压等)、性能数据(筛选系数、滤过率、跨膜压、血室容量、血浆室容量、压力降等)。
2.明确产品灭菌方法及有效期。
3.语言需清晰、准确,需提供关于使用环境、使用限制、不良反应、禁忌证的完整信息。
4.需详细说明产品的技术特征及产品实际应用时具体的安装和使用操作步骤、图示说明,提供预冲洗步骤,明确血液流向及推荐的最大、最小血液流速。
如产品含有填充液,提供对填充液进行处理的说明。
5.警示信息需写明所有导致产品功能不良或对使用者或患者造成危害的已知情形或事件,并提供警告、限制和预防措施。
6.明确适配的管路接头尺寸或接头类型。
7.明确产品使用必须符合医疗部门相关操作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仅限于经培训的医护人员使用。
8.提供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处理说明。
9.其他应载明的内容。
三、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Z].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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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YY0465-2019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和血浆成分分离器[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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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GB/T 16886.7-201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S].
[17]GB/T 19633.1-201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S].
[18]YY/T 0681.1-2018,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 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S].
[1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8号[S].
[2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2年第12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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