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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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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第213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电解质钾、钠、氯、钙四种测定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电解质钾、钠、钙测定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样本中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钾、钠、钙代谢紊乱的辅助诊断。电解质氯测定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样本中氯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高氯血症或低氯血症的辅助诊断。

  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中钾、钠、氯测定试剂主要指采用酶法原理,钙测定试剂主要指采用偶氮砷Ⅲ法、邻甲酚酞络合铜法、甲基麝香草酚蓝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钾离子、钠离子、氯、钙离子定量检验所使用的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本文不适用于干式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二类,分类代码为6840。

  钾浓度的测定方法目前主要为火焰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酶法测定。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仅适用酶法测定,反应原理为利用钾离子依赖性丙酮酸激酶催化底物磷酸烯醇式丙酮酸(PEP)与二磷酸腺苷(ADP)反应生成丙酮酸,丙酮酸在乳酸脱氢酶的催化下与NADH偶联生成NAD+,通过在340nm处吸光度的变化,计算钾离子浓度。

  钠浓度的测定方法目前主要为火焰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测定法和酶法测定。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仅适用酶法测定。反应原理为利用钠离子依赖的β-半乳糖苷酶催化邻硝基苯β-D-半乳吡喃糖苷(ONPG)底物生成产物邻硝基酚(ONP)和半乳糖。其中生成的ONP在405nm的吸光度值上升与钠离子浓度成正比,从而根据吸光度值的变化计算钠离子的浓度。

  氯浓度的测定方法目前主要为放射性核素稀释法、硝酸汞滴定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酶法测定。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仅适用酶法测定,反应原理为α-淀粉酶在氯离子的激活下,催化其底物如2-氯-4-硝基苯-半乳糖-a-D麦芽三糖苷(CNP-G3)(或其他α-淀粉酶的底物生产其相应的产物),生成2-氯-4-硝基酚(CNP)2-氯-4-硝基酚在405nm附近有吸收峰,通过在405nm处吸光度的变化,计算氯离子浓度。

  总钙的测定方法有比色法(最常用的是邻甲酚酞络合酮法、甲基麝香草酚蓝法、偶氮砷Ⅲ法)、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滴定法(氧化还原滴定法、络合滴定法)、放射性核素稀释质谱法等。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使用偶氮砷Ⅲ法、邻甲酚酞络合酮法、甲基麝香草酚蓝法的比色法测定,反应原理如下:

  1.偶氮砷Ⅲ法

  在含有8-羟基喹啉-5-磺酸的反应体系中,镁离子被掩蔽,偶氮砷Ⅲ与钙离子反应形成紫色络合物。

  2.邻甲酚酞络合酮法

  邻甲酚酞络合酮是金属络合指示剂,同时也是酸碱指示剂,在碱性溶液中与钙及镁鳌合,生成紫红色鳌合物。作钙测定时,在试剂中加入8-羟基喹啉以消除标本中镁离子的干扰。

  3.甲基麝香草酚蓝法

  血清中钙离子在碱性溶液中与甲基麝香草酚蓝结合,生成蓝色的络合物。加入适量的8-羟基喹啉,可消除镁离子对测定的干扰,与同样处理的钙标准液进行比较,以求得血清总钙的含量。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

  (一)酶法原理之外的其他钾、钠、氯测定试剂。

  (二)偶氮砷Ⅲ法、邻甲酚酞络合铜法、甲基麝香草酚蓝法原理之外的其他钙测定试剂。

  二、注册申报材料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方法学特征、生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结果总结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相关描述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产品预期用途及辅助诊断的临床适应证背景情况

  (1)电解质钾、钠、氯、钙的生物学特征、结构与功能、在体内正常和病理状态下的代谢途径和存在形式。

  (2)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证背景情况,如临床相关疾病的发生、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2.产品描述

  包括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控制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关键控制点,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情况。

  3.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说明

  如果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采用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为保证产品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的安全,研究者应提供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的说明。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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