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7
对于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来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可以说是只能成功、不允许失败的事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长周期、高投入,及操作层面的法规少、临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的也会随时间变化,对申办方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参与方来说都是压力和挑战,本文从审评视角,来看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常见问题。



从技术审评角度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常存在以下问题。
2.1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
评价指标反映医疗器械作用于受试对象而产生的各种效应,根据试验目的及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设定。临床试验一般设置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及其他指标。有效性主要是评价产品能否达到预期的临床作用,是否具有确切的疗效;安全性主要评价产品是否安全,可能带来的危害是否在合理可接受范围;其他方面主要评价产品的易用性、舒适性等。其中最关键的是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应符合临床广泛接受的诊断治疗标准,指标的设置应尽量客观可量化。常存在评价指标不具备临床意义、随访时间设置不合理、康复器械未考虑中远期疗效等情况。
2.2样本量计算不准确
临床试验需依据统计学方法进行样本量估计,样本量的确定与选择的假设检验类型、I/II类错误以及具有临床意义的界值等有关,同时还应该考虑预计排除及临床失访的病例数。常存在不根据统计学方法对样本量进行估算而直接采用固定样本量开展临床试验的现象。
2.3未合理设盲
设盲是指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具体原则为可采用盲法的试验,不应设计成开放性试验,可采用双盲的,不应采用单盲。实际情况中,常存在滥用开放性试验的情况,试验过程不设盲,出现结果偏倚情况,或者因为对照品的选择存在较大差异使设盲过程形同虚设,偏倚会干扰临床试验得出正确的结论,在临床试验的全过程中均须防范其发生。
2.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入组排除不规范
实施者应按照严格的纳入标准、排除标准进行入组,常存在如纳入满足排除标准的受试者,报告中未剔除的情况。
2.5对照组的选择不合理
临床试验一般选择证实具有良好临床效果的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对照或同标准诊断治疗方式进行对照。常存在随意选择对照产品的情况,选择的对照产品与申报产品有较大实质性差距,无法起到对照试验的作用或者对照品本身存在较大问题,无法起到真实地对照作用等情况。
2.6统计方式不合理
目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常采用的试验类型主要有优效性试验、非劣效性试验或等效性试验,一般采用假设检验法或可信区间法进行分析。常存在误用统计分析方式的情况。
2.7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用样本重复使用
如同一患者的样本在数据统计表中出现多次且无相关说明。一般出现在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报告中。
2.8产品适应症与临床试验不符
产品的每个适应症均需进行临床试验,或有合理性依据证明临床试验所开展的适应症可覆盖其他,所以每个适应症都应列明研究人群。常存在临床试验只进行单一适应症研究且无典型性研究,但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多适应症情况或者研究人群未包含儿童等特殊人群情况。
2.9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方案不一致
对于开展多中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来说,所有机构的临床试验方案应保持一致,常出现不同机构采用不同临床试验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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