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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32号)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

  附件: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32号).doc

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5年第32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定性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范围

  我国2006年乙型肝炎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1—59岁一般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HBsAg)携带率为7.18%,5岁以下儿童的HBsAg仅为0.96%。据此推算,我国现有的慢性HBV感染者约9300万人,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例;由于不同的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对现有药物治疗可能存在不同的治疗响应,乙型肝炎病毒分型基因检测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的作用正被越来越多人所关注。

  根据HBV全基因序列异质性≥8%的界线,可将其分为不同的基因型。目前,已鉴定的HBV基因型有A—I九种,基因型与血清亚型之间的关系已被清晰论证。基因序列的单个核酸的变化即可能改变血清亚型,但血清亚型不能反映基因的差异。通过对HBV全序列分析发现,在不同基因型之间S区段异质性最大,而型内S区段的异质性最小,从而也可以根据S区基因序列异质性≥4%的标准区分不同的基因型。在此基础上,发展了一系列简单、准确的分型方法,推动了HBV基因型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相关研究。

  基于现阶段研究,在我国HBV以C型和B型为主。HBV基因型与疾病进展和干扰素α治疗效果有关。与C基因型感染者相比,B基因型感染者较早出现乙型肝炎e抗原(hepatitis B e antigen,HBeAg)血清学转换,较少进展为慢性肝炎、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并且HBeAg阳性患者对干扰素α治疗的应答率高于C基因型;A基因型患者应答率高于D基因型。其他基因型与疾病谱的关系还未有特殊发现。但是,由于基因型分布不均衡和样本大小的影响,还需要作多中心大样本的研究方能进一步了解基因型与疾病谱之间的关系。

  HBV基因型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理学特点,大体上如下:

  A基因型主要流行于美国及北欧国家;B和C基因型主要分布在亚洲及远东地区;D基因型在世界各地均有发现,但主要分布于地中海地区;E基因型仅限于非洲;F基因型则分布在中美洲;G、H、I及J型基因型的地理分布尚不清楚。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基因型可能会被陆续发现。

  HB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包括分子生物学相关方法在内的核酸检测技术,以HBV基因序列为检测靶标,对人血清、血浆等样本中的HBV不同基因型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结合临床表现和其他实验室指标,可作为乙型肝炎感染者临床诊疗的辅助指标之一。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基于实时荧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方法的HB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其他方法学的定性检测方法可参照本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具体内容是否适用,如不适用,应另行选择符合自身方法学特性的技术要求或评价方法。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产品注册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其他未尽事宜(包括产品风险分析资料等),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其中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部分应着重从方法学及不同基因型检出能力等方面写明拟申报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准的同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若尚无同类产品批准上市,则应详细对该产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论述,说明理论依据。

  提交的资料应符合《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应提供主要原材料如引物、探针、企业参考品的选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分析和质控标准等相关研究资料。若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己生产,其生产工艺必须相对稳定,并提交工艺验证报告;如主要原材料购自其他供货商,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供货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出厂检定报告,以及该原材料到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酸分离/纯化组分(如有)的主要组成、原理介绍及相关的验证资料。

  2.PCR和组分的主要原料(包括引物、探针、各种酶及其他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研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脱氧三磷酸核苷(dNTP)

  核苷酸的组成成分,包括:dATP、dUTP、dGTP、dCTP和dTTP,对纯度、浓度、保存稳定性等的验证资料。

  2.2引物

  由一定数量的碱基构成的特定序列,通常采用(Deoxyribonucleic acid,DNA)合成仪人工合成,合成后经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PAGE)或其他适宜方法纯化。需提供对分子量、纯度、稳定性、功能性实验等的验证资料。如为外购,应提供合成机构出具的合成产物的质检证明,如PAGE电泳结果或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分析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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